------常規賽------
(1)按球隊比賽積分來排列常規賽總名次,勝1場積2分,負1場(包括比賽因缺少隊員告負)積1分,比賽因棄權告負積0分,比分以0:20(或20:0)計。
(2)如兩隊積分相同,則以兩隊之間勝負場次決定名次,勝場多者名次列前;如再相同,則以兩隊相互間得失分率排定名次,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;若再相同,則以常規賽所有比賽總得失分率排定名次,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。
(3)如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,則首先以相互間的勝場率排定名次,勝場率高者名次列前;如再相同,再以相互間的得失分率排定名次,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;若再相同,則以常規賽所有比賽總得失分率排定名次,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。
(4)當運用以上規則任一步時,如有球隊已經能夠確定名次,則這些球隊的名次不受后面步驟比較結果的影響。
(5)如果按照以上規則仍無法比較出名次先后,則這些球隊的名次將通過隨機抽簽決定。
注:如球隊因天氣等不可抗力導致比賽延期,且在季后賽開始前無法完成補賽的,涉及球隊積分排名辦法另行通知。
------季后賽------
(1)常規賽排名第5-12名球隊進入季后賽第一輪,季后賽第一輪(12進8)為三戰兩勝制(1-1-1),常規賽第5名vs第12名、第6名vs第11名、第7名vs第10名、第8名vs第9名,勝者進入季后賽第二輪比賽,即四分之一決賽。常規賽1-4名隊伍輪空自動進入第二輪。
(2)季后賽四分之一決賽(8進4)、半決賽(4進2)采用五戰三勝制(2-2-1),總決賽采用七戰四勝制(2-2-1-1-1),決賽中先贏四場的隊伍獲得當賽季CBA總冠軍
外援政策:
本賽季CBA聯賽所有球隊外籍球員執行4人(最多)4節7人次,前三節每節最多2人次,第四節最多1人次




















